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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柱水城华府家乐会俱乐部VIP贵宾卡发放须知
一. VIP(贵宾)卡
1. 申请人经我公司审核并交纳5万元(银卡)或8万元(金卡)入会费后,将获得由我公司发出的VIP(贵宾)卡壹张。
2.会员为实名制,一人仅限一张VIP(贵宾)卡。请如实填写《水城华府家乐会贵宾卡申请表》。
3.        详细阅读《水城华府家乐会俱乐部入会与章程》,同意并接受章程所规定的所有内容。
4.会员遗失VIP(贵宾)卡时,应尽快通知我公司挂失,并尽快携带财务收据﹑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我公司进行挂失﹑补办。
5. VIP(贵宾)卡经俱乐部同意可转让。
二.         会员资料
1. 会员提供给我公司的所有个人资料均属自愿行为。
2.会员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我公司。
三.         终止会籍
1. 我公司若认为会员的行为对我公司有损害﹑与会员的利益相违,或会员因其本人受到国家法律制裁,我公司有权终止会籍。
2. 终止会籍,会员相应的利益也将终止,并与收到终止会籍的信函后,该会籍终止,VIP(贵宾)卡作废,须立即将VIP(贵宾)卡交回我公司。
3. 如会员有意退出,须携带身份证将VIP(贵宾)卡﹑财务收据和退卡书面申请一并交与我公司,或以挂号函件寄回我公司。
四.         购房优惠﹑退费及相关要求
1. 持VIP(贵宾)卡在金柱 水城华府开盘后成功购房,银卡会员将获得房款总价的6%的购房优惠;金卡会员将获得房款总价的8%的购房优惠(该优惠连同交纳的入会费直接冲减购房款,不另作现金支付)。
2. 购卡时实行实名制,持卡人仅限于在金柱 水城华府房源范围内选房,不能外延至其他房源,且一卡限购一套住房。我公司不保证会员一定能选到合适房源,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于会员个人原因,而错过会员优惠活动的,责任自负。
3. 会员凭VIP(贵宾)卡选房,并按VIP(贵宾)卡编号的前后顺序选房。
4. 持卡会员如在规定日期内未能成功选房或在项目开盘后退卡,可凭交款收据﹑VIP(贵宾)卡及本人身份证件于金柱 水城华府开盘15日后全额有息退还入会费(利率为工商银行同期存款利率),VIP(贵宾)卡的优先选房及购房优惠也将随即消失,而不再另作补偿;如果持卡会员不退卡,则可以继续在下一批推出房源中按VIP(贵宾)卡编号的前后顺序选房,优惠条件不变。
5. 金柱 水城华府选房及开盘日期以聊城市有关报纸等媒体或我公司认为合适的其他通知方式为准。会员若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房,则视为会员自动放弃赋予的相关权益,我公司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6. 会员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而未及时书面通知公司而导致我公司因不能联系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VIP(贵宾)卡申请人:
山东聊建金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5号
水城华府俱乐部入会申请表下载 word格式   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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